网约车载不动太多担当
2016-10-11
环球时报 2016-10-11
赵占领
网约车治理可谓近年来公共政策制定的经典案例。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平衡各方利益、寻求最大公约数的难度非常大,常处于两头不讨好、四处挨骂的窘境。这固然跟政策本身制定难度大密切相关,但不容忽视的是,也跟治理的理念、思路存在偏差有很大关系。
纵观近日多地公布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不难发现这些细则涉及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细微至车辆的排量、轴距的毫米数,宽泛到试图解决困扰已久的城市病,从人口调控到拥堵治理,从绿色环保到交通安全。可以说,每一种城市病都需要专门的公共政策、法律来解决,困扰的也不限于某一特定的政府部门。
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寄望于一份网约车落地细则,奢望通过一纸文件毕其功于一役,恐怕是其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这样做恰恰没有分清主次,淡化了细则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公共政策进行社会治理的思路应该是各个击破还是贪大求全?能不能包办一切?如果贪大求全造成政策难产,或者政策草率出台却操作性差,难免会削弱社会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心。
那么,网约车落地细则主要解决什么问题?最终要实现什么目的?交通部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就旗帜鲜明的表明了监管初衷,概括为两点即:维护乘客利益,促进出租车行业与网络融合。两者之中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乘客利益。乘客利益体现在有多元的选择,有安全的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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