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案例看党内问责重点
2016-09-30罗宇凡陈聪
当代党员 2016年17期
关键词:案例
罗宇凡 陈聪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进行了严肃问责。中纪委也多次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截至2016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回顾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党内问责将突出以下重点——
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担当敢于亮剑
【案例】
2016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7起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党组原书记、局长许建国等人因对巡视、抽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许建国和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许国勇分别被免去相关职务;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原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张更华被免去党组书记、监察专员职务,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组长江乐森被诫勉谈话。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7起问题产生的根源均为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
【点评】
“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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