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强化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2016-09-30张奇业邢栗
机构与行政 2016年9期
张奇业 邢栗
去年以来,蓬莱市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全力破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难题,通过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真正实现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新创业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差异化”管理,着力在加强监管上求创新。
蓬莱市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没有中介服务的提速,就没有行政审批的高效;没有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就没有简政放权的落实落地”。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考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中介机构逐个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中介服务的行业监管职责和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实效。根据中介服务类型、行业特点和监管的不同程度,按三个类别明确了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内容:一是审批类中介,即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其服务涵盖工程咨询、环评、施工图设计、审查等24个类别,主要涉及发改、财政、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国土、气象、经信、林业等10个行业主管部门。对这部分中介的监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设定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委托条件、文件资料、承办时限、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及委托合同范本等标准,突出中介机构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监管重点。二是建设类中介,即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其服务涵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水利招标代理等10个类别,主要涉及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审计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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