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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对策

2016-09-28张志杰

人民论坛 2016年25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治理

张志杰

【摘要】在新常态下,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势在必行,要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及提高个人修养等方面入手,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为官必为、为官愿为、为官能为及为官有为,以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新常态下的各项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关键词】党内领导干部 “为官不为” 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履职,作为是本分,不为不做是怠政,在其位不谋其政只会贻害无穷,长此以往将会动摇“有为就有位、有位更有为”的价值导向,淡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地位。①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面前,必须清醒认识“为官不为”对各项改革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必须探寻有效的治理之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以营造出清明、正义、有为、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党内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表征多而复杂,但从其本质上归类基本包括三个方面,即态度上的、行为上的和方式上的,从领导干部为官时的态度、行为及方式选择即可看出其“不为”的种种表现和性质。

一是事前不主动。人在官位,手握官权,却不愿意去主动履职作为,表现出十足的慵懒与惰性,这在本质上是一种态度使然。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端正的为官思想与态度,在行政上不主动是再正常不过了。有害的、是为官者怠惰不仅表现在工作的过程当中,而且表现在工作的开端,甚至表现在工作的初始规划阶段,这就更易导致行政工作的荒废。

二是事中不作为。“为官不为”在一些领导干部消极怠惰的心态支配下,必将表现为事中不作为。不作为在狭义上就是身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广义上则是领导干部由于思想态度、利益相关度及自身能力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现象。②可见,事中不作为应是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渎职行为,集中表现为公职履行不及时,拖沓缓慢;履行结果没效果,无质无量。而换一个角度看,一些领导干部在职期间也并非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并不是彻底地做“甩手掌柜”,而是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空喊口号、假做样子,甚至是见风使舵、行瞒使骗,这比什么都不做还要可怕。

三是事后不担责。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为官清廉已经让他们“难以接受”,为官担责就更加让他们“心生畏怯”,但出于某种幻想又不会轻易下位让贤,明哲保身也就成了“为官之道”。为了不担当,他们面临重任可以撂下挑子,面对问题可以视而不见,面对责任可以上推下卸;只要事不关己、非不缠身、责不在己、祸不临头,哪怕碌碌无为、欺世盗名,哪怕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也在所不惜。

党内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对策

“为官不为”现象作为党政建设中的一颗毒瘤和改革发展中的一大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和治理,必须坚决采取多种措施,从加强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完善制度法规及提升个人修养等方面入手来综合治理“为官不为”现象,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成为“必为、愿为、能为、有为”的好官,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优秀公仆。

一要完善制度法规,让为官者“必为”。“为官不为”从行政上讲是一种腐败,是渎职、亵职、怠政、懒政行为;从法律上讲则是一种违法行为。“为官不为”现象之所以能够滋生,之所以拥有存在的土壤,之所以有蔓延之势,与法制的不够健全或治理不力有很大关系。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制度是行为的保障,对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为官不为”之象必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才能让为官者为官“必为”。首先,要强化执纪监督,形成“不敢不为、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其次,要加强绩效考评,给干与不干者、干好干坏者以优劣区分,不仅要评出荣誉等级,还要和奖惩、评优、评先和晋级结合起来,让考核工作成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把标尺和调节杠杆。再次,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对“为官不为”者要根据实际情形作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让任何一个“为官不为”者都要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代价。最后,还应全方位建立开放的监督机制,融执纪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一体,让“为官不为”现象失去滋生、存在和蔓延的每一寸土壤和空间。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让为官者“愿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会有思想问题,之所以会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就是党的观念淡薄、宗旨意识缺失的结果。问病先探源、治病要除根,要杜绝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恶风的蔓延,就要从源头做起。首先,要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补钙”,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宗旨意识,要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深入基层真切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心理愿望,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其次,要从心里接受并认同党的宗旨观念,要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意志和情感体验,要将之升华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想和境界追求,否则,就下位让贤。再次,要将党的宗旨意识化作具体行动,体现为执政行为,要在为官“必为”的制度约束下培养出为官“愿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主动精神,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作为的好党员、好领导、好干部。

三是提高执政能力,让为官者“能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担子会越来越重,面临的困难会越来越多,身心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仅仅拥有为官愿为的心理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为官“能为”的工作能力和过硬本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未来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风险和挑战还会不断出现,关键要看是否拥有克服它们的勇气、战胜它们的能力、驾驭它们的本领。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目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有较强的辩证思维能力,要对国际国内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矛盾问题以及社会变化发展规律有清醒认识和准确研判,避免在纷繁复杂的局势面前迷失方向、束手无策。面对各种问题与困难,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容不迫,既能找出应对之策和解决的办法,又能做出整体部署与决策安排,并通过对各种人才的合理任用而付诸实施。除此以外,党员领导还应具有大局观、统筹观和善于反思的优势特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四要提升境界修养,让为官者“有为”。俗话说:心底无私天地宽。心底无私是一种境界,党员领导干部如果能够修身养性、自我提炼到较高境界,就会感觉到天之阔、地之宽。无私者无畏、无欲者刚强,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为官无私、为官无欲,又怎会感觉到“为官不易”,又怎会滋生出“为官不为”?正因为过去太过于降低要求、太过于放松自己、太过于权力至上,因而在新的发展要求面前才会感到力不从心,在新的制度规范之下才会觉得危机四伏。头上的空间狭小,是因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总想跳出制度的笼子;地上的路子变窄,是因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还像过去那样不按规矩走路。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私心杂念,剔除权力私欲,仅仅抱着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诚挚之心,将他的全部理想和追求都归于党和人民,那他就不会感觉到做官的风险,也不会感觉到做官的辛苦,更不会身在官位不做官事,那他就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作者为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副教授)

【注释】

①廖玲娜、黄再胜:《刍议新常态下“为官不为”的危害、成因与治理》,《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②李克强:《放好权管住钱落实惩贪腐,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复工作推向深入》,《人民日报》,2015年2月20日。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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