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浅析
2016-09-28胡国恒王丽华
社会保障研究 2016年4期
胡国恒 王丽华
(1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237;2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低保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浅析
胡国恒1王丽华2
(1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237;2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低保救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救助里程碑式的一站,尽管低保制度的实施使得国民基本生存权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但缺乏统一法律规范下的低保制度碎片化现象也逐渐显现,其制度安排二元分割分治,制度实施地区分割分异,越是经济落后的区域,低保水平越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应该有公平、正义的低保制度兜底,应通过一体化的低保制度安排与分类救助来实现。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碎片化;制度安排;制度实施
一、问题的提出
2016年“两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消贫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是对贫困人口实行救助的兜底性社会制度,它是一项促进公平正义的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安排。[1]“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落实2020年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以及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手段即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实现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从制度层面看,低保制度赋予了国民平等受助的法律地位,作为“社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其实施的根本目标就是运用国家财力为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摆脱生存危机,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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