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为何被杀害
2016-09-28呼延云
百家讲坛 2016年6期
呼延云
嘉庆十三年(1808年),秋水泛滥,黄河决口,淮扬一带受灾严重,灾民死于水淹和饥寒者不计其数,幸存的百姓也无不风餐露宿、缺衣少食。而淮安府的山阳县尤为严重:饿殍载道,哀鸿遍野。两江总督上折报灾办赈,皇上不惜数十万帑金,赈济灾民。
按照清代规定,凡赈灾,一般要派官员查赈,以防地方官趁办赈之机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赈银下拨后,江苏抚署立刻委派候补知县李毓昌为查赈大员,前往山阳县查赈。
时任山阳县知县的王伸汉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平日里就鱼肉百姓,搜刮民财,致使县内土地荒芜,农事凋敝。赶上水灾,他没有抓紧赈济灾民,而是大肆克扣,中饱私囊,导致许多灾民死去。
李毓昌接到查赈的任务后,带着三个仆人赶往山阳县。到达山阳县后,李毓昌立即分办查赈事宜,每到一村,必亲自挨家挨户登记人数,察看受灾程度,以及有无漏赈和冒领现象。经过几天的走访,他发现了问题:高达两万三千余两的赈银被王伸汉冒领了。
一面是白骨遍野,一面是侵吞赈银,李毓昌怒不可遏,准备上禀淮安府知府。谁知就在这时,王伸汉得到了消息,他摆下酒席宴请李毓昌,暗示会把贪污的赈银分给李毓昌一部分,可遭到了李毓昌的当面拒绝。当天晚上,李毓昌便死在了住所,那份记载着王伸汉贪赈情况的清册也一起消失了。淮安府知府派人验尸后,说李毓昌是自缢身亡。
一开始,李毓昌的妻子没觉得丈夫的死有什么异样,可王伸汉却送来盘费150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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