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
2016-09-27成卫纪
廉政瞭望 2016年9期
成卫纪
去 年7月,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成都市卫生计生系统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试行)》(以下简称“三十条”),提出坚决杜绝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执法审批、公务活动和选人用人等五个方面存在的“潜规则”问题,并推出具体举措。时隔一年,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形成廉洁从业氛围
在专项工作启动以后,全市卫计系统以多种形式对“三十条”进行了传达学习,编印“口袋书”及宣传单,编发廉洁过节短信,通过《健康成都报》、微信、微博、文化墙、宣传栏、院刊等载体大力宣传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学习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营造清风气正的氛围。如市一医院在门诊二楼打造廉洁文化长廊,市二医院组织参观了省法纪教育基地,新津县卫计局建立“健康新津”政务公众微信平台,传播卫计政策、健康理念和行业正能量。
医务院务全面公开,清除“潜规则”死角
各医疗卫生单位大力推行医务院务公开:党务信息向全体党员公开,服务信息向患者和群众公开,事务信息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等。在医药购销中,对采购目录内外的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都要进行公开明示;在医疗服务中,公开主要药品、检查和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在医院开放日参观单位;在执法审批中,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的单位或部门按相关要求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在选人用人中,对干部选举流程、任用决定等进行公开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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