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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状元”陈族远为何总能全身而退?

2016-09-27王阳

廉政瞭望 2016年9期

王阳

在 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中,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远)可谓名不见经传。但其董事长陈族远,因涉及一系列案件声名在外。

早在2007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中,陈族远就以3200万元的行贿款名列第一,民间戏称陈族远为“行贿状元”。与此同时,陈族远为了同一项目,还向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600万元港币。

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陈族远行贿案却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是在2015年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因受贿受审时,陈族远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再居榜首。

虽然陈族远两次行贿数额都特别巨大,但陈族远行贿案的刑责情况,依然扑朔迷离。

在家乡,陈族远是个有争议的人

陈族远出生于广东揭西县。知情人称,陈族远在1991年就把户口迁到了深圳。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从未在政府部门供职。“在揭西,陈族远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

2016年3月26日,记者来到了陈族远出生的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一名张姓村民说,陈族远离开家乡多年,每年春节和清明节时会回来。“外面传言陈族远出事了,但村里很多人在去年春节和清明节,都见他回来了。”

在长滩村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旁,有一块水泥墙上刻着一些捐赠人姓名。据悉,这些人集资修建了该村一段长10公里的水泥路。该路段总投资1218万元,由深圳安远资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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