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归类业务常见错误分析
2016-09-27龙国旗
对外经贸实务 2016年9期
龙国旗
进出口商品归类是货物通关作业的基础,涉及海关监管、税费征收、查缉走私、海关统计等各项海关业务。正确的商品归类可以降低企业的违法违规风险,有效的提高通关效率,既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又能减轻海关的监管压力,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和海关的支持。但是,进出口商品归类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论在学校教学还是实际工作中,都是一项棘手的业务。本文根据外贸业务实践中出现的事例,对进出口商品归类业务容易发生的错误进行分析。
一、因不了解商品的特殊性,导致商品归类错误
举例:装有检验器的防火报警器,检验器中含有放射性物质。应归入9022.2990,易误归8531.1000。
从商品的名称上看,该商品是一个防火报警器,为自动报警器,由探测装置及信号装置(电铃、电蜂音器、视觉显示器等)两部分组成,属于《税则》中品目8531“电气音响或视觉信号装置(例如,电铃、电笛、显示板、防盗或防火报警器)”项下具体列名的商品。因检验器中含有放射性物质,所以该商品不能简单的按防火报警器进行商品归类。
品目90.22为X射线或α射线、β射线、γ射线的应用设备,不论是否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包括射线照相及射线治疗设备、X射线管及其他X射线发生器、高压发生器、控制板及控制台、荧光屏、检查或治疗用的桌、椅及类似品。从品目条文上看,品目9022看似与防火报警器无关,但查阅《品目注释》发现该品目包括带射线烟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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