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
2016-09-27郑守瑛
法制博览 2016年35期
关键词:法律
郑守瑛 秦 鹏,2
1.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塔吉克斯坦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
郑守瑛1秦 鹏1,2
1.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近年来中国对塔吉克斯坦直接投资不断增长,这对双方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理为视角,在分析介绍塔国直接投资市场准入、管制、待遇制度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中国对该国直接投资中存在的不利与有利条件,进而提出了中国对该国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塔吉克斯坦;直接投资;法律风险;防范
一、塔吉克斯坦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塔吉克斯坦投资法体系包括投资法、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塔国认可的国际法——双边条约、区域性多边条约和一般性国际法规则。其现行投资法是2007年5月12日颁布实施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准入制度
1.投资主管部门
根据塔吉克斯坦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该国主管投资的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资委员会及经贸部外资管理局。①该国经贸部外资管理局在审查和管理外资方面主要起协调作用,负责协调管理、外宣、提供咨询与指导等。②塔国财政部门在外资管理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作用,主要负责审核、监督、提供建议等。③塔国重大引资项目的审批则由塔国经贸部与财政部共同论证后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资委员会最终决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