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别协商:人民政协的发展陷阱、制度本源与优化路径
2016-09-23胡守勇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制度
胡守勇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长沙410003)
界别协商:人民政协的发展陷阱、制度本源与优化路径
胡守勇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长沙410003)
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人民政协界别协商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人民政协界别协商的演变历程分析了现实中存在的发展陷阱,即在人民政协 “权力化”思维中设计界别协商、在社会阶层分化关照中造成界别设置职业化、在界别协商运行中存在界别主体意识模糊化等;从中国特色政治制度体系的角度追溯了界别协商的本源,即 “两会”制度中人大与政协的宪法定位、政党体系中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人民政协组成单位与政协界别的性质区分;从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界别协商的建议,即以社会阶层结构为基础设置政协界别、以界别为平台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创新机制提升人民政协界别协商的活力。
界别协商;人民政协;发展陷阱
界别协商是人民政协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历史最为悠久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 “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 “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为人民政协拓展和丰富界别协商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以 “更加活跃有序组织”好界别协商为目的,从三个方面展开思考,以期能对进一步完善界别协商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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