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性质、机构持股与应计异象
——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
2016-09-22林树陈浩
林 树 陈 浩
(南京大学商学院 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南京广电集团 财务部,江苏 南京 210001)
·经济与管理研究·
产权性质、机构持股与应计异象
——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
林树陈浩
(南京大学商学院 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0093;南京广电集团 财务部,江苏 南京210001)
应计异象是重要的市场异象之一。上市公司产权性质的不同会导致资本市场上的应计异象体现出制度性的特点。检验结果显示,国有企业的会计应计持续性要低于非国有企业的会计应计持续性,这说明国有企业对会计应计的操纵更加强烈;而国有企业的应计定价偏差却大与非国有企业,这说明盈余操纵是导致应计异象的原因。在我国,富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机构投资者是能够识别盈余信息中现金流量和会计应计持续性之不同。同时,他们对会计应计的定价能力持较为谨慎与保守的态度,但是这种谨慎与保守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对待非国有企业上。这可能是机构投资者对于无制度性优势的非国有企业的会计应计持悲观态度,而对有着政府“隐性担保”的国有企业的会计应计却表现出足够的乐观。
应计异象;产权性质;机构投资者
一、引言
应计异象的研究开始于美国学者Sloan(1996)。*Sloan R.G.,1996,“Do Stock Prices Fully Reflect Information in Accruals and Cash Flows About Future Earnings?” Accounting Review, 71(3),pp.289-315.Sloan的研究将盈余分为会计应计和现金流量两部分,并且分别检验了两者的持续性。研究结论表明,会计应计的持续性要明显低于现金流量。但是,投资者并不能很好的区分判断两者之间的异同,即投资者只能“功能锁定”盈余总额信息,而无法区分其中的会计应计和现金流量对于未来企业盈余预测上的差异,从而导致投资者高估会计应计的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