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形成与实现
2016-09-22杜志雄金书秦
东岳论丛 2016年2期
杜志雄,金书秦
(1.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2.农业部 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中国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形成与实现
杜志雄1,金书秦2
(1.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2.农业部 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保持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已经成为与增产、增收并列的农业发展政策新目标。这既是顺应农业发展转型的主动选择,也是全面保护农业多功能性的理性回归。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代表的迅猛发展、其行为特征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以及成功实践,都将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实现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合意”主体。实现农业政策新目标,首先要加强新目标的宣传落实,使之深入人心;其次要在政策上提供指引,激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行为;最后要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使其成为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合意”主体。
农业可持续性;三农政策;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具有多功能性。第一,农业本身作为农民的一种生计手段,承载着几亿农户家庭的就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第二,农业生产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最为基础、也是最不可替代的需求,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因此具有重要的社会和政治功能;第三,农业是最接近自然的生产,其生产资料和产品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此外,农业还具有历史文化的传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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