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观念对中国传统乐教精神的继承
2016-09-22李海鸥
东岳论丛 2016年7期
李海鸥
(山东大学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论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观念对中国传统乐教精神的继承
李海鸥
(山东大学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观念对中国传统乐教精神有着自觉的承续意识。它首先延续了传统乐教对于音乐教育本质的界定,将其定义为审美教育、道德教育、伦理教育与政治教育相融合的综合性教育,而非纯粹的美育。与此同时,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还捡拾起了乐教观念中强调音乐社会功利价值的传统,以音乐教育为工具,将一些现代观念如“民主”“科学”“民族富强”等注入其中,来实现民族的新生。此外,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家在大谈音乐的社会功能的同时,也在进行着一场现代化的“正乐”运动,有着古代士大夫以雅、正之乐教化天下的影子。所有这一切,都是使得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与传统乐教有了一定的相通之处,二者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
中国现代音乐教育观念;中国传统乐教精神;继承
礼教和乐教是中华文明的两大支柱,也是中国传统教育体系的两大构成部分。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在波涛汹涌的反传统浪潮中,礼教作为压制人的工具被彻底否定,而乐教精神却在反传统的声浪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继承与弘扬。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在自身的理论和实践中自觉地与传统勾连起来,在中华千年乐教传统中融入新的时代因素,使其以一种新的形式展示在世人面前,部分地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对接,这是很值得人们关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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