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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目标敛财一个亿

2016-09-21

新传奇 2016年29期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目标敛财一个亿

林福久在常桂娟和儿子身上大把花钱,仅每月零花钱就1万元。常桂娟曾经对办案人员说,你们知道什么是天堂吗?到深圳我的房子看看就知道了。

2004年12月24日,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因受贿、贪污和重婚三项罪名被执行了死刑。林福久之所以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是因为他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通过索贿、受贿和放高利贷等不法手段,巧取豪夺,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如此身价的警察,在中国当今之警界,恐怕还没有人能与其相比。

人生目标“一个亿”

1968年4月,出生在辽宁省海城市大屯镇的林福久入伍到了某部队医院,并很快就入党提干。1982年,提干八年仍然是副连职干部的林福久转业回到了地方。

1993年4月,林福久当上了鞍山市检察院税务检查处处长,此后开始在官场和商界双管齐下,做起了权力和金钱的文章。

上世纪90年代正值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鞍山出现了大量投机者,林福久也成了借权牟利的“官倒”一员。他往来于鞍山与各地之间,倒卖古玩、玉器、钢材,赢利颇丰。仅与香港商人经营钢材一项,就让他赚到700万元。

1993年,他依靠可以拿到认购证的便利条件,一口气购买20万股鞍山合成的企业原始股,一年后净赚230多万元。他还从黑市买下10万股合成股票认购证,倒手之后赚了180多万元。

当时税务检查还没有实行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分离,这就意味着税检机关既可以判定哪家企业违规,又可以决定如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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