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约租车的风险及其规避
2016-09-19孙兴军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孙兴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治安学院,北京 100038)
网络约租车的风险及其规避
孙兴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治安学院,北京 100038)
网约车与出租汽车含义不同,因此有其自身特点,且具有与生俱来的风险。网约车具有空间封闭性、司机集群性、运营在途性、交易数字化、主体多元化及准入简单化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其具有违法犯罪风险、社会稳定风险、交通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及责任分担风险等。要使风险降到最低,应当从制定前科者从业禁止规范、采取“一松一紧”策略、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信息安全审查标准、完善网约车保险制度等方面入手。
网约车;风险;风险规避;准入
随着互联网科技飞速发展,当今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各领域试图与互联网相连,运用互联网思维、搭乘互联网快车,以期在互联网时代立于不败之地。在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特色日益凸显,以滴滴、优步等为代表的网络约租车①(以下简称“网约车”)正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网约车是共享经济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兴起为分散的供需双方提供了实时有效的信息,盘活了社会闲置资源。网约车的发展既顺应国家“互联网+”的战略抉择,又是贯彻党中央“创新、绿色、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虽然网约车的发展方便了群众出行,总体上呈现欣欣向荣之势,但相关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指导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10月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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