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机制”为干事者“担当”
2016-09-13樊树林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6年8期
樊树林
在改革攻坚中,不仅需要积极营造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舆论氛围,更要加快形成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共识。只有做到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也正是之后,各地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容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干事,只要是党员干部非因主观故意出现失误、造成一定损失等情况,符合责任豁免条件,在问责追责时,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可以说,容错机制是为干部松绑解套,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的一项重要举措。
容错并不是一个特别新鲜的词。熟悉计算机的人都知道“高端容错服务器”。先进的高端服务器,即便出现一些硬软件故障也不会停机,也可以照常运行。所谓的容错,就是在系统控制下允许一定范围内出现错误情况。“失败是成功之母”。在改革创新中,在面对挑战的时候,囿于历史原因、自己认识水平还不够“完美”或者其他因素,一些党员干部难免会犯一些错误,这也符合唯物论的观点,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记得电影《元帅与士兵》中,元帅看到运动员杨国光输球之后,为了鼓励杨国光丢掉包袱,特意为他设宴,并在宴会上提议:“为失败者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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