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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裂的家庭流浪的上海阿姨

2016-09-12陆文斐

现代家庭 2016年9期
关键词:大姐女士妹妹

陆文斐

流浪的上海老阿姨

1959年出生的沈女士,可以说是她这个年纪里的一个特例。一般的上海阿姨到了这个岁数,不是在家里带第三代的小孩,就是享受起了天伦之乐。哪怕就是家境不好的阿姨妈妈们,总也是过上了相对稳定的日子。

可这位沈女士,却完全过得没有“日子”可言。她成天拖着一个拉杆袋子,流浪在街头。今天睡公园、明天睡浴室,说得不好听些,过得就是流浪汉的日子。

是沈女士没有家人吗?也不是,她有个女儿,但沈女士很多年前就已离婚,目前女儿和她爸爸,也就是沈女士的前夫生活在一起。虽然离异了,可沈女士还有自己的父母和一个亲姐姐两个亲妹妹。眼见沈女士流浪街头,这些亲人们为何无动于衷呢?事情说起来,真的是让人一声叹息。

沈女士是10年前离的婚,当时他们夫妻俩已成家多年,感情渐渐归于平淡,恰恰在此时,丈夫有了外遇,所以夫妻之间的关系骤然恶化。

不过在这个时候,沈女士和她的姐姐妹妹们的亲缘都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大姐,数次上门来帮助沈女士同她的丈夫交涉,以期保护妹妹。

虽然一家人做了种种努力,但沈女士还是接受不了现实,胸中气郁难平,坚持要同丈夫离婚。当时他们夫妻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婚后住在丈夫父母的老房子里,沈女士为了尽快离婚,没有选择分割财产,甚至放弃了自己女儿的抚养权,接近于净身出户地逃离了这场婚姻。

离了婚的沈女士去向何方呢?她住回了自己的娘家。说是自己的娘家,但实际情况十分特殊。因为她们姐妹四人,时年都已成家,老三老四两位妹妹分别都有了自己的房子,早已搬出了娘家,只有大姐婚后依然是同父母居住在一起,娘家房子的承租人也已改成了大姐。

因此,沈女士算是回去和自己的父母,以及大姐一家生活在了一起。没多少时间之后,沈女士的老父母又自行购买了一套房子搬出去住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年,直到今年初夏的一个下午,沈女士拖着一个拉杆袋子前往超市采购。她怎么也没想到,等到她回家的时候,却发现大门的门锁被大姐换走,她无法进门了。她赶紧联系了大姐,竟然只得到了冷冰冰的回应。大姐下了逐客令,不允许沈女士再踏进这套房子里,要她搬走。

沈女士顿时没了方向,自己的女儿目前还没结婚,和她的爸爸住在一起,条件也不好,沈女士不太可能住到他们家里去。沈女士只好求助自己的父亲,父亲竟也拒绝施以援手,要求她和大女儿协商解决。走投无路之下,沈女士便开始了她那不同寻常的流浪生活。

可以说,在她这个年纪的上海老阿姨群体当中,这种情况几乎是绝无仅有的。

沈女士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这件事情其实同她娘家的房子动迁有关。原来,沈女士与大姐一起生活了5年之后,她们家的房子赶上了动迁。当时,两个妹妹以及父母都已搬离了这套房子,但他们的户口还在里面。再加上沈女士和大姐孩子的户口,共计有7个户口在这套待动迁的房子里。

这套房子的承租人是大姐,因此当时动迁时的一切协议都是由大姐谈的。大姐一直承诺,动迁之后会单独给沈女士一套房子。沈女士得到了这个承诺,加之自己对动迁的相关事宜也并不懂行,也就听任姐姐安排了。

动迁的结果相当不错,沈女士他们家拿到了600万元的动迁安置款,并且用其中的500多万元购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还富余了将近100万元的安置款。

这些事情都是大姐独自去操作的,动迁完成之后,大姐也依据承诺,给了沈女士一套房子让她住进去,但问题也在这个时候产生了。

大姐并未给其他两个妹妹一分钱或者一套房,但那两位妹妹也是法律上的动迁安置对象,理应获得动迁利益。不过比较有意思的是,四妹对此好像并没有什么反应,压根没有和大姐产生矛盾。而三妹则不然,她选择了和大姐打官司。经过法院调解,大姐支付给了三妹将近60万元的补偿款,算是了结了三妹这件事情。

然而,得到房子的沈女士这边也存在问题。她住进新房后发觉,原来他们家拿到的所有动迁安置房的产证上,都只有大姐的名字,富余的动迁安置款也被大姐收入囊中。沈女士虽然住到了房子,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她并未得到实际的利益。

于是,她几次三番地去找大姐、自己的父母沟通。最后大姐松了口,同意把沈女士住的那套房子的产证名字改成沈女士。可是操办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因为沈女士住的这套房子,属于动迁安置房,依据国家政策,需住满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产权的变更。

事情虽然卡了壳,但大姐当时的态度还是不错的,答应沈女士,五年之期一到,就立即办理此事。于是沈女士也就放下悬着的心,踏踏实实地在这套房子里居住了五年。

五年之期黄粱一梦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今年也就到期了。沈女士自然是不会忘记这件大事,她催促着大姐赶紧和自己一起去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的事宜,可这个时候,大姐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五年之后,当大姐再度面对妹妹的产权变更要求时,她开始找理由百般推脱。这时,沈女士也发现了大姐不同寻常的举动,四套当年动迁得来的房子,除了沈女士居住的这套,其余三套都在五年后被大姐先后出售了,而大姐竟然住到了父母的家里去了。这让沈女士有不好的预感,她加紧催促大姐,但大姐依然不配合。

于是,沈女士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希望父亲能够从中斡旋,能有一碗水端端平的态度。可父亲的态度也很微妙,他表示这是你们姐妹之间的事情,又把皮球踢回给了沈女士,让她和姐姐好好协商。

沈女士觉得,大姐一定是心里有什么想法,毕竟主动权在大姐这里,如果她不配合,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这种情况下,父亲再不愿意帮忙,自己不是走投无路了吗?沈女士越想越气,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父女俩吵得非常厉害,沈女士性子也急,口不择言,竟然在邻里之间散播父亲年轻时生活作风不好的陈年旧事。这种极端的做法,把老爷子彻底给激怒了,他明确地对沈女士说,他们的父女关系已然断绝。

事情闹到这个份上,大姐是有恃无恐了,她索性明确表示,是不会配合沈女士去变更房屋产权的名字。但为了解决问题大姐也提出了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是,大姐认为按照实际动迁利益分配,沈女士是拿不到一整套房子的。因此,也可以和三妹一样,让沈女士拿一笔钱,算是了结这件事情,大姐给出的价码是65万。然后沈女士搬离这套住房,自寻出路。对此,沈女士自然不肯答应,断然给否决掉了。

之后大姐又联合了四妹,向沈女士提出了第二个方案,但这个方案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她们提出,由于四妹有很多套房子,因此可以由四妹拿出一套空房子让沈女士居住,但仅仅只是居住而已,沈女士并不会获得房子的任何权利。此外,再由四妹出10万元给沈女士,算是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这个方案确实是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因为一直以来是大姐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所以不同意将原先给到沈女士的这套房子,变更为沈女士的产权。这样看来,都是在为大姐的利益服务,可四妹这么跳出来又算怎么回事呢?不仅要给沈女士房住,还要给钱。

沈女士想来想去,怎么都觉得这背后有什么阴谋。她回忆起五年前动迁完成的时候,四妹也是没拿到一套房、没拿到一分钱,却没有同大姐起任何纷争,现在又这么帮着大姐,到底为什么呢?这里面是不是有利益交换?大姐和四妹不说,怕是谁都猜不明白。

沈女士有一点认识是清晰的,假如她同意了这第二个方案,那她住到四妹家的结局和现在也是一样的,没有产权,只是借住,哪天四妹也要赶她走了,岂不是又要伤筋动骨。于是这个方案,沈女士也不答应。

眼见着接连的交涉沟通都不起效果,大姐对沈女士也产生了怨恨。她起先的手段还算是客气,只是擅自跑到中介那里将沈女士住的这套房屋挂牌,结果沈女士在家里常常会莫名地遇到前来看房的人。

大姐可能也是想通过这样的袭扰,让沈女士知难而退。可沈女士深知,自己并没有什么退路,失去了这套房子,自己真的就是一无所有,始终和大姐僵持着。

沈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大姐竟然真的会有一天“痛下杀手”,通过换门锁的方式,将自己从房子里赶出去。为此沈女士也报过警,但无奈产证上确实是大姐的名字,普通的调解,很难让沈女士重返家园。陷入这个境地之后,沈女士便开始了前文所述的流浪生活。

因为这桩事情,沈女士只能求助到了媒体,经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之后,得出了如下的一些结论。

首先,沈女士娘家的房子动迁时,虽然大姐是承租人,并且是和动迁组签订动迁协议的权利人,但在当时,沈女士的户口也是在那套房子里的,因此沈女士可以获得动迁利益,这在法律上是会被得到支持的。

不过经过调查,五年前沈女士家的房屋动迁,情况略有复杂,因为大姐在那套被动迁的房屋里注册过公司,因此当年的动迁补偿,其实有一部分是对公司的动迁补偿,剩余的部分,才是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的动迁补偿。而之后不论是购买的那四套动迁安置房,还是剩余的现金部分,其实涵盖了这两部分的补偿内容。

那么沈女士理应获得的动迁利益,最后是不是能等同于她之后所居住的那套房屋那么多呢?这就需要司法机构来做出研判了。

同时,媒体也做了沈女士女儿的工作,在事情暂未解决之前,女儿也答应帮母亲暂时解决居住问题,避免让沈女士流落街头。沈女士在理清了思路之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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