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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先行支付”为何落地难?

2016-09-12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7期
关键词:制度

“工伤先行支付”为何落地难?

今年是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的第5个年头。近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义联)公布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5周年调研报告称,该项制度实施5年来实施效果日益显现,但在实践层面仍有待完善。

实施效果显现,问题仍然存在

北京义联的报告显示,从2011年该制度确立至今年4月30日,除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外,有关先行支付进入司法程序及劳动者胜诉的案例,已覆盖28个省份。这表明,该项制度实施5年来覆盖面越来越广,实施效果日益显现。

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该市逐渐摸索和积累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5年来,南通市受理并支持了236例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案件,共支付金额878.6万元。该市社保经办机构还专门聘请律师负责追偿先行支付款项的诉讼和其他法律工作。

据悉,此次关于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的调研报告,是北京义联组织的第四次调研。该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尽管该项制度有了全国覆盖的实践效果,但阻碍这一制度推进的问题依然很多。

将前三次调研结果与本期报告进行对比发现,过去存在的绝大多数问题仍然存在,已成为困扰工伤先行支付推行的“顽疾”,严重影响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使该项制度的立法本意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实现。如,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对先行支付申请的拒绝情况仍较严重,行政诉讼几乎成为获得先行支付的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十分困难、缺乏实施细则仍然是拒绝支付的常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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