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俱损的“家庭式腐败”
2016-09-10
当代党员 2016年13期
【案件档案】
犯罪事实: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9万元;在五星级酒店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收受党政机关人员和企业老板礼金共计58万余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建设工程,帮助其子承揽多个工程项目,构成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
处理结果:2013年12月,于少东被开除党籍;2014年3月,于少东被开除公职;2014年5月,于少东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儿子贪图奢华 一味追求致富捷径
“数十辆豪车组成的迎亲队伍,五星级酒店的100多桌盛宴,华丽梦幻的婚礼现场,动用大型摇臂设备和数台摄像机多角度实时拍摄,高达40万元的婚礼花费……”连见过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务生都为之惊叹:好大的排场!
在婚礼现场的签到台,主办方准备了空红包,送礼者领取空红包装入礼金,在红包上写上名字,交给接待人员。这场多达千人参加的婚礼,于少东收受礼金200多万元,其中收受党政机关人员和企业老板礼金共计58万余元。
于少东很清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是违纪行为。起初,他不主张儿子操办婚礼,想让两个年轻人旅行结婚。这样的提议,说明于少东的头脑中并非完全没有纪律这根弦。
遗憾的是,于少东没能坚守住自己的想法。
儿子曾在多个场合向他施压:“老爸,如果不办一场像样的婚礼,我会后悔一辈子的……我只是不想留下遗憾!”再加上妻子、亲家母和其他亲友在一旁怂恿:“年轻人一辈子就这一次,也该好好风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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