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存款澳门被刷 储户银行是否担责
2016-09-10青木
检察风云 2016年16期
青木
银行卡盗刷案件主要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和密码,或只获取银行卡卡号、密码及其他与持卡人身份特征相关的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制作伪卡并假冒持卡人的身份通过刷POS机刷卡消费,在ATM机或BST终端上转账、提现等新型的违法犯罪。这类犯罪行为往往引发多方主体受损,涉及的法律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刑事范畴,当事人更多的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来争取己方的权益。
2015年4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上诉人周兆丰与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因借记卡纠纷一案。该案的纠纷点在于因案外人罗志强利用伪卡消费致使原告周兆丰巨额存款损失,那么,被告工商银行是否存在违约,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此案的典型性在于它将银行卡持有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做了一番清晰地梳理,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银行未能尽到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和谨慎审查银行卡的义务、当事人未尽到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的义务,双方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百万存款澳门被刷
2008年5月,周兆丰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理财金账户借记卡一张,理财金账户的户名为周兆丰,系无折户。理财金账户卡右下角处有“UnionPay银联”标记。同时,周兆丰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对外转账功能。开卡之后,每年周兆丰在该理财金账户上均发生多笔存取款业务往来。然而,在该卡背面的签名条上,周兆丰未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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