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美国人如何征遗产税

2016-09-10陈思进

小康 2016年22期

陈思进

近日,国内多个网站都在盛传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其透露,试点方案规定,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为5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不久,深圳相关部门便辟谣,这是假的。其实,这样的谣传,深圳相关单位已经辟谣过多次了。而这样的谣言不断传出,我想,可能出自近年来国内贫富渐渐悬殊,使人寄望于出台遗产税来调节的美好愿望吧。

美国就是实行遗产税的国家,通过对富人遗产的高额征税,来减少不劳而获“接力”传富的行为,意在实现代际接替的平等化,不致使富人的下一代过度地赢在起跑线上。而且征得的遗产税款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从而对弱势群体进行补贴,以增进社会的整体效益。

但这一税种的争议一直很大。美国遗产税自1797年首次开征以来便时征时停,税率也起起落落,各派政治力量围绕遗产税的角力至今余波未平。比如,2001年美国遗产税的个人起征点为67.5万美元,夫妇为135万美元,税率是55%;而到了2011年,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至35%;从2013年开始,税率升到了40%。

在1999年和2000年,美国国会曾两次通过废止遗产税的法案。但出人意料的是,反对取消遗产税的主力军,居然是比尔·盖茨的父亲、沃伦·巴菲特、索罗斯等120名亿万富翁。他们联名向美国国会递交请愿书,反对取消遗产税,并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Please tax us(请对我们征税)!

美国富豪之所以会写这样的请愿信,也算是美国主流价值观的体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