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价格改革攻坚战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
2016-09-10林林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1期
林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总体目标、措施任务,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2015年,国家部署了7大重点价格改革任务,广东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月度督查通报制度,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一是修订出台了定价目录。大幅压缩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取消下放了137项价格,政府定價项目只保留12种65个,数量较旧版定价目录大幅减少66%。二是全面推进居民阶梯水价气价。由于阶梯价格与民生密切相关,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合理确定阶梯比例并充分听取意见,力争民意支持。截至9月底,全省17个地级市和7个县级市已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占设市城市约60%;阶梯气价也在稳步推进。目前,尚未实施的正陆续召开价格听证会,年内可确保如期建立。三是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目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已按国家要求调整到位;水资源费调整方案正上报省政府,年内能按时完成;污水处理费全省平均收费标准已达每立方米1.1元,已基本实现2016年国家要求的标准。四是圆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两个试点县已分别实行了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初步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
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开拓价格改革新局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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