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旅游利益共享机制研究
2016-09-10史亚军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
农学学报 2016年8期
郁 娇,史亚军(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
北京乡村旅游利益共享机制研究
郁 娇,史亚军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运用现场调研的方法,就北京市乡村旅游的利益共享机制模式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北京乡村旅游经长期发展,已逐渐成为北京市郊区旅游业的新增长点。但随着多方参与以及合作的加深,不同相关利益者间因不同的利益诉求出现了矛盾冲突,导致出现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需建立利益平衡机制使分配趋向合理,促进乡村旅游的利益共享。基于此,以北京乡村旅游现状以及相关文献与理论研究为基础,分析了北京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各自地位与功能,并根据各方的利益来源,梳理了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根据当前的共享机制存在的不足,总结出改进方法并提出建议,从而促进北京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实现乡村资源利益共享的目标。
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利益共享机制
0 引言
乡村旅游的不断发展,使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变得日趋多样,并涉及到更多利益相关者。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土地是主要资源,中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乡村,存在已开发和未被开发的区域,这些区域内的山水、土地、植被等资源多数已成为旅游资源,其中未被开发的荒山、荒地等资源为旅游潜在资源,除国家所有部分其余为村集体的集体财产,由全体村民共享,因此,由此产生的利益也应由村民共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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