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进出渔港O2O签证模式的应用
2016-09-09冯均健
中国水产 2016年7期
文/冯均健
渔船进出渔港O2O签证模式的应用
文/冯均健
农业部于1990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办法实施以来,由于中国渔港众多、基础设施落后、渔船分布不均、渔港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窗口式渔船进出港签证给渔民和监管部门都带来很大不便,多数签证流于形式,未到达监管实效。笔者长期从事渔港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借鉴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船舶诚信管理制度,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的监管模式,提出渔船进出渔港O2O签证模式,以期提高渔船管理水平,维护渔港管理秩序,为构建平安渔业做出贡献。
为维护渔港正常秩序,保障渔港设施、船舶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渔港水域环境,加强进出渔港船舶的监督管理,农业部于1990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办法实施以来,由于中国渔港众多、基础设施落后、渔船分布不均、渔港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窗口式渔船进出港签证给渔民和监管都带来很大不便,多数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实现签证作为保证在港渔船遵守渔港港章、维持渔港秩序、保障港内渔船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和保证出港渔船具备海上安全作业条件的最后一道关口的功能,主管部门也无法准确掌握在港和出海渔船状况。
当前,新一届中央政府致力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事前许可为事后监管,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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