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凡:良知经受住考验
2016-09-08
妇女生活 2016年9期
李希凡,一个曾经被毛泽东赞赏过的“小人物”。半个多世纪前,他凭借《〈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檄文叱咤文艺批评界,搅动着那个时代中国文坛的风云起伏。
1956年,李希凡再次挑战权威和先贤,就阿Q人物的“典型共名”说与何其芳展开了一场长达20年的“马拉松长跑”式的论争。
何其芳在《论阿Q》一文中把“阿Q精神胜利法”抽象成“古已有之”的“人类普通弱点之一种”,并举例,爱哭的女孩就被叫作林黛玉;喜欢女孩子又被许多女孩子所喜欢,就被称为贾宝玉,这是一种“典型共名”现象。
李希凡不同意这种说法,于是撰写了《典型新论质疑》和《关于〈阿Q正传〉》,批驳何其芳把典型人物的突出性格特征解释为超越时代、社会、阶级的某种抽象品质的“化身”,无法代表文学典型的社会意义、时代意义和思想意义。
后来,何其芳又撰文批驳李希凡的观点,两人就“典型共名”说展开激烈辩论。1956年秋,王蒙在《人民文学》发表小说《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李希凡随即在《文汇报》发表了一篇《评王蒙〈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对王蒙小说中粗暴的教条主义提出异议。
不料,这次却遭到毛泽东的尖锐批评。“毛主席批评我脱离群众,一到报社就当起了婆婆,适宜回到学校边教书边研究。我于是赶紧给毛主席写信,说自己不善言辞,不想去教书。那时我是有名的‘好战分子,从不隐藏自己的观点,也为此闯了不少祸端。”李希凡后来坦承,当年对王蒙小说的批评的确有失偏颇。
李希凡的良知在历史剧《海瑞罢官》的风波中经受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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