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对非公经济的认识
2016-09-03卓勇良
浙江经济 2016年14期
创新对非公经济的认识


浙江省体改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
民间资本社会化是必然趋势,称之民间经济显然比民营经济更为确切,这体现的是思想、视角、立场等的重大转变
30多年前放开民间经济发展的初衷,是改善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福利。时至今日,考虑到由此围绕着的种种争论和事实上的限制,完全有必要回复初心,“回到作为交易基础的共同正义感”。既然这是一条有利于改善和增进人民群众福利的成功道路,我们不仅应继续坚持,而且应积极深化。
最早改革起步的安徽小岗村,以及浙江温州、义乌等地,无一不是为了维持简单生存而开始大包干,以及发展非公经济。而当地党委政府之所以容忍乃至允许这些突破,就是基于党和政府“必须能让人民群众吃上饭”——这一不言自明的社会伦理。
这种不言自明知识至少有三个特点:一是不需实践经验证明;二是不需理论分析论证;三是基于前两者而执行实施较易。简单地说,让人民群众吃上饭难道还需要争论吗?还能阻碍吗?还能这个不行那个不行吗?昔日弱小的非公经济,今日形成如此巨额资产,具有对经济发展和运行的高度重要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然。
一是沿海企业家脱颖而出。他们一手大批雇用农民工,一手大批引进境外技术装备。产品先是大批销往“三北”即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令国企和城镇集体企业相继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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