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2016-09-01王怀勇宋二猛
学术界 2016年3期
○ 王怀勇, 宋二猛
(1.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 重庆 401120;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上海 201100)
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王怀勇1, 宋二猛2
(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重庆401120;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上海201100)
从本质上讲,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尚处于空白状态,尽管诸多平台已经进行了信息披露机制构建的尝试,但欠缺规范性、统一性,导致实践效果不佳。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个体网络借贷平台行业的发展现状,对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进行顶层设计,构建出符合出借人利益和行业健康发展方向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由于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以及市场机制不健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在我国遇到了诸多问题,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闭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伴随我国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大规模“倒闭潮”的出现,理论界开始关注并反思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的现实意义,诸多平台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然而,由于个体网络借贷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尚短,其具体经营模式仍处于摸索之中,因此在实际运营中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因此,系统研究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无疑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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