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6-08-30
吉林农业 2016年15期
关键词:农业
《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服务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6号)。近期,省农委、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省畜牧局等部门联合对“十项行动”进行政策解读。现将解读内容发布如下。
问:我省实施农业服务业“十项行动”主要内容?
答:这次省里实施“十项行动”,是在全省开展服务业攻坚战的大背景下展开的。为确保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各项行动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各项任务能够尽快推进实施,各种政策措施有所重点突破,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全面梳理汇总未来三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方面的重点任务,细化了每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涵: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产地市场建设、品牌创建、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化、金融保险、休闲农业、气象为农服务和粮食储运流通等十个方面的行动。
问:政府如何支持社会工商资本进入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
答: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投入”的产地市场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政府投资入股或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增加对市场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投入,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资本金注入、股份制改造、企业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对市场基础设计的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入产地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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