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不力及用户法律意识不强构成信用卡犯罪高发诱因
2016-08-27贾明辉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6期
关键词:银行
文 贾明辉
银行监管不力及用户法律意识不强构成信用卡犯罪高发诱因
文 贾明辉
案例一:
2016年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身为经济学博士的石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在9家银行办理了12张信用卡,为做期货将卡全部刷爆,透支30余万元,最后因资金链断裂失去偿还能力。由于数额巨大,石某将可能被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
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张某通过刷卡消费套现和支付宝套现等方式,用其所申办的21张信用卡透支37万余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截至2015年,我国银行发放各类信用卡已逾3.3亿张,授信额度超过3.49万亿元。然而与之相适应的信用卡市场规则却并未有效建立,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显示,在检察机关所办理的经济类犯罪中,信用卡犯罪案件占80%左右,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信用卡诈骗案件。

据了解,自去年开始,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逐渐呈现多样化态势。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所辖各检察院办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读卡器等设备窃取信用卡信息资料和密码,制作伪卡提取大额现金或进行大额刷卡消费;有的利用伪造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然后倒卖给他人;有的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他人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后进行透支消费;还有的利用海外信用卡审核相对困难的漏洞,伪造海外信用卡谋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