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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漠南蒙古族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016-08-23牛文静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6期

牛文静

摘要:蒙古族是长期生活在我国北方的古老民族,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使得蒙古游牧民族逐渐形成了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这些意识体现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以及法律中。元明两代,蒙古族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直存在并且不断巩固,作为蒙古族聚居的漠南地区,这种观念则相对更为浓厚。在社会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了解蒙古族传统的生态环境保护能给现今西部大开发中关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元明时期;漠南蒙古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一、漠南蒙古族的生计方式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漠南”即“戈壁沙漠之南”,“称为内蒙古,海拔千米以上的高原约占一半,地貌类型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沙漠等。除可耕地外,漠南的草场多为草原生态类型”,所以在个特殊的地理与生态环境中,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游牧的生计方式,蒙古游牧民族对草原生态的脆弱性有切实的体会,所以他们在生活不断探寻生态环境保护之道,在长期的生活和探索中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1、漠南蒙古地区的地理环境

漠南蒙古地区的地理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和东北三省的部分地区,“平均海拔大约在1100米左右大,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其中高平原约占全区总面积的53.4%”大致范围东起于今天的吉林省、西达贺兰山、南抵长城、北临瀚海,阴山横亘于中部,北部是大片的戈壁和茫茫的草原,黄河从其南部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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