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文物保护与产业化开发悖论
2016-08-23王璐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6期
王璐
摘要:济南“四门塔景区”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产业化开发过程中亟面保护与产业化相悖的问题。本文立足于“四门塔景区”的发展现状,从目的性悖论和事实性悖论两方面讨论并提出产业化建议,力求为景区文物保护与产业化建设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四门塔景区;文物保护;产业化开发;悖论
目前,文物保护工作滞后、产业化开发进程缓慢是济南四门塔景区面临的两大重要问题。20世纪末,济南历程区政协常委会提出《关于加快历城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案》,使神通寺遗址博物馆、跑马岭野生动物园相继建立,从而带动了四门塔景区旅游经济的发展。然而其后由于多头管理混乱等原因,四门塔景区产业化开发开始逐渐落后,直至今日已很难再获得外界投资,发展面临巨大困难。
一、保护与开发的目的性悖论
景区文物的保护往往坚持以下原则:1.整体性保护原则。1964年《威尼斯宪章》提出:“历史建筑不仅包括单体建筑,同时也包括能从中找出独有文化、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见证过重要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必须予以保存,绝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其形体关系与色彩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2.就地保护原则。1968年11月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五届会议通过的《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物建议案》首先提出了文化遗产的就地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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