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
2016-08-23唐广生李强黄尚宁
世界热带农业信息 2016年7期
唐广生 李强 黄尚宁
2013年6月,《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桂林成为全国5个试点中第一个方案获得通过的城市。
短短3年来,得益于试点新政,桂林市旅游实现了“换挡提速”: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160个,目前已成功落地26个。促进2015年桂林全市接待游客达到4 469.95万人次,同比增长15.47%;实现旅游总收入517.33亿元,同比增长23.09%。桂林市以前所未有的开拓精神,初步探索出中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
1 实行分类管理 为项目落地解难题
进入夏季,位于灵川县大圩镇的逍遥湖景区内,随处可见古木参天、飞瀑流泉,景致美不胜收,游客纷至沓来。
“整个逍遥湖景区占地200 hm2,按照以往的传统政策,旅游项目用地不分类别,全部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或者征地,景区开发只能纸上谈兵。”桂林漓江逍遥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新华感慨万端。
记者了解到,桂林旅游用地改革中有这样一条政策:旅游景区中未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可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正因为有了这条新政,让原本不可能建成的漓江逍遥湖景区于2014年成功落户:186.66 hm2保留自然生态景观,仅有13.33 hm2用来建设停车场、酒店等设施。
这是桂林市探索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分类管理、分类供应机制的一个缩影。
桂林市一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桂林山水甲天下,作为国际旅游名城,桂林旅游业已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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