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集团应对之策
2016-08-23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马占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明月霞
国企管理 2016年7期
文/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马占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明月霞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集团应对之策
文/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马占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明月霞
营改增带来的不仅是税种的改变、税率的变化,它对计价依据、计价模式和企业管理方式都带来深刻变革。面对新的财税体制,建筑企业集团该如何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管理,成为了摆在总公司面前的难题。
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财税体制的深刻变革,也使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迎来一场重要的革命和洗牌。面对新的财税体制,建筑企业集团该如何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管理,成为了摆在总公司面前的难题。
营改增实行前,建筑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基本上是独立承包、自负盈亏,财务上也各自独立。而营改增后,每个项目的销项发票和进项税发票都要统一汇总到总公司财务办理,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财务管理,这样既能减少项目材料、租赁及劳务费的拖欠,也能降低项目风险。对此,需要总公司制定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应对这种转变。
高度重视 积极应对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所得税是在年终由项目部按工程项目协议(包括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如数上交分公司,再由分公司按规定上交总公司财务,由总公司财务配合分公司开据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协助并监管分公司及下属项目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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