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债转股何去何从
2016-08-23李亮子
国企管理 2016年7期
文/本刊记者 李亮子
新一轮债转股何去何从
文/本刊记者 李亮子

最近,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到“债转股”。
新一轮“债转股”马上全面推行,如何找准方向?

文宗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
20世纪90年代,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务院批准的近600家企业的4000多亿元不良贷款实施债转股,通过参与治理、并购重组、追加投资等方式,促使债转股企业再次焕发生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时隔多年,此次重提“债转股”究竟有何深意?本刊记者采访中国财政科学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时,他介绍说:“本轮债转股就是希望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通过债转股可以实现企业拥有一个合理的负债结构,实现共赢、多赢。具体讲就是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此情况下实现三方受益。原来的股东、新股东和企业都会得到好处。”
债转股银行风险大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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