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实质推进年
2016-08-2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
国企管理 2016年7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黄群慧
2016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实质推进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黄群慧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峰会上作主题报告。他说,国企改革的关键在于实质推进,2016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实质推进年。而实质推进的前提是完成国有企业分类,实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原则是坚持整体协同推进,实质推进的重点是要在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石油、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中寻求突破。
国企改革的关键在于实质推进,在经济下行压力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实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十分必要,我们应该把2016年界定为实质推进年,而且在推进时应该坚持一些前提、原则和标准。
一、实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对每家国企进行分类为前提。
回顾30多年来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从改革开放之初到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放权让利”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的“制度创新”阶段,以及十六大以后以2003年国资委成立标志的“国资管理”发展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开始了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阶段。如果说这个新时期改革阶段与前三个阶段有什么重大区别的话,那应该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是以国企功能分类为前提的,甚至可以概括为“分类改革”阶段。一方面,在实践层面,由于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不清,面临着营利性和公益性的“使命冲突”,不仅企业无所适从、经营管理行为存在扭曲,而且无论国企是否盈利都会有来自社会的指责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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