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叉持股的问题分析
2016-08-2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高峰
中国商论 2016年36期
关键词:企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高峰
关于交叉持股的问题分析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高峰
在公司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一些国家,公司交叉持股的股权结构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演变,交叉持股已成为众多国外资本市场中最为常见的一类资本运作形式。从我国目前的实际国情来看公司经济也愈发趋向于成熟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交叉持股也必将会取得更加广泛地推广运用。当前在交叉持股立法方面我国仅牵涉证券公司这一种类型,针对一些需进一步规范的投资公司与上市公司,依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来予以约束。本文将就交叉持股的类型、动机、效应,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会计处理来展开深入研究。
交叉持股 动因分类 效应分析 会计处理
1 概述
交叉持股即为不同的公司之间互相持有一定比例的对方公司股份,并由此使之互相成为对方公司的股东之一。在此过程当中的间接情形亦可被视之为循环持股,假定甲公司持有并且同时也控制了乙公司的股权,而乙公司同时又持有并且控制了丙公司的股权,同时丙公司又反之同时持有一定比例的甲公司的股权,此即为交叉持股。
2 交叉持股的类型区分
依据交叉持股的实际情况不同,大致可将之划分成为五大类型。第一,单纯型:甲、乙两公司各自持有一定比例对方公司的股份。第二,直线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股份,此种情况也时常被人们称作为“母子”或“子孙”公司。……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