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的思考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2016-08-22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王燕
中国商论 2016年36期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王燕
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的思考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王燕
“营改增”税收政策作为我国税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实施这一政策后不但可以使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复性税务征收问题得以解决,并且对降低税负与改善税收结构的合理化与科学化也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就“营改增”实施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展开具体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纳税筹划建议,以期能够为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提供参考。
营改增 纳税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
1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依据国家财政部所实施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于2016年5月1日实现了全面“营改增”转变。其中施工企业的纳税种类由3%的营业税转变成了11%的增值税。在未实施上述政策时,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按结算金额,依据3%的税率进行收取。
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不但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也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而在采取了增值税税收政策后,利用价税分离的方式,针对增值税部分予以收取。因此在对企业征收税款时,可根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出的增值额作为主要依据,进而采取纳税筹划。
2 营改增税收政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2.1 对企业税负的影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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