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宋襄公评传
——兼论春秋时期伦理观与战争观念的畸变(上)

2016-08-22李泽生

□李泽生

宋襄公评传
——兼论春秋时期伦理观与战争观念的畸变(上)

□李泽生

写在前面

《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周朝大夫刘康公的话:“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指祭祀,也指祭典。戎,兵戎,指兵器、军队,也指战争。春秋时期,对于一个诸侯国来说,祭祀和战事是国家最重要的大事。

刘康公说这番话时是公元前578年,已是春秋末期,虽然当时天下已经是 “礼崩乐坏”,但周公制定的礼仪制度对某些人的影响依然巨大。由于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极为频繁,对于“戎”即战争的理解,春秋时期的人们已经有了多方面的认识。

公元前638年冬天,宋国与楚国在泓水北岸发生了一场战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对此役则进行了详细记载: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这场著名的战争,是弱宋与强楚兵力的较量,结果以宋国的失败而结束。数千年来,人们对宋襄公的看法不一:有的颇多微词,也有议者对宋襄公的举措大加赞扬。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自然是议论者们从各自的价值观出发所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