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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曝光12起严重超员、超速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2016-08-16

汽车与安全 2016年2期



春运大数据

公安部曝光12起严重超员、超速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春运期间,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 》的规定,对营运客车、校车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坚决立案、严厉打击,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春运前查处的典型案例

一、河南周口太康县庄某危险驾驶案。2015 年11月4日,河南周口太康县驾驶人庄某驾驶豫GPQ772号小型面包车沿21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太康县芝麻洼乡派出所东十字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庄某驾车从事校车业务,该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26人(载24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教师),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89%,属严重超员载客。11月5日,庄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6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1月20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庄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二、河南永城市张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1月27日,张某驾驶豫N46790号农村班线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至S324线永城市西城区永夏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辆核定载客31人,实际载客53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2人,属严重超员载客。11月28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17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安徽阜阳市王某、邓某、李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1月27日,邓某、李某分别驾驶皖KJ6778号大型专用校车和皖KM2571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运载学生,被群众举报。当车辆行驶至阜阳市阜合工业园内路段时,民警将其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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