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政治思想探寻我国“反腐”新出路
2016-08-15许英
现代交际 2016年14期
许英
[摘要]沿着西方政治思想史线路,剖析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权力制衡的理论论述,结合我国当下反腐实践,将有利于我国创新“反腐”思路,促进公共权力运行在全方位透明的环境中,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营造绿色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始终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关键词]反腐 公共权力 权力制衡 西方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4-0010-02
一、公共权力及权力制衡相关概述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掀起的反腐风暴已经持续3年有余,我国至今约有130名省部军级腐败官员落马,从“老虎”到“苍蝇”,一个也不姑息,一个也不放过,反腐力度之大,波及范围之广,在我国是前所未有的。对危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的强有力打击,显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巨大决心。也让我们更加明白,公共权力一旦没有约束,成为脱缰之马,将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深重灾难。
公共权力,即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所有。根据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每个公民都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而是交由一定的国家机关来管理自己的国家。这些管理国家的机关就是广义上的政府,“广义的政府是指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国家机关。作为管理机关的政府,实质上就是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或机构。”[1]必须说明的是,政府的权力由人民赋予,法律授予,政府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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