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2016-08-13崔进
甘肃教育 2016年6期
崔进
【关键词】 幼儿;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6)06—0039—01
一、造成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缺失的原因
1.幼儿的年龄特点是造成易受伤害的主观原因。幼儿的生长发育远未完善,能力和体力都十分有限, 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敏性较差,又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因此,幼儿常常对突发事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处于危险之中时,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受到伤害。
2. 受家庭教育因素影响。(1)受教养方式的影响。农村幼儿家长本身学历不高,他们片面追求孩子的智力发展,意识不到孩子的生存需要,这是产生意外事故的客观原因之一;(2)受家长的学历职业等因素的影响。在农忙时间里,这个问题更加凸显。家长忙着顾不上管理孩子,当孩子受伤时,家长只是关注孩子受伤程度与受伤的原因,而如何对孩子开展安全教育全然不在意;(3)受隔代抚养的影响。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祖辈就给了孩子更多细致入微的爱,事事包办代替。虽然他们通常会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但是一味地对孩子采取全方位的保护,并过度限制孩子的各种活动,剥夺了孩子可以通过实践锻炼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结果只会降低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基本的应对危险事物的防范能力。
3. 受幼儿园教育因素影响。(1)幼儿园没有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真正为家长宣传、指导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少之又少。在安全教育方面缺乏长远和系统的目标,比较零碎、无序、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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