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与对策
2016-08-13任杏莉余力
商洛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任杏莉,余力
(商洛学院图书馆,陕西商洛 726000)
陕西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与对策
任杏莉,余力
(商洛学院图书馆,陕西商洛 726000)
利用图书馆网页,从开放数量、读者服务、管理制度、证件办理、入馆条件等五个方面,对陕西省63所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存在数量较少、限定较多、称谓不一、管理不善、模式单一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宏观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引领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微观上高校图书馆应转变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多变地向社会服务。
陕西省;高校图书馆;社会开放;服务社会
1982年,时任教育部长期规划委员会负责人张健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馆长研讨班上提出:高校图书馆“要在首先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的同时,适当地对学校周围社会科研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开放,为社会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图书杂志、情报资料提供方便。因为这是国家资源,这个资源是国家投资的,首先为学校服务,但同时应该为社会服务。”[1]拉开了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序幕。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在第四章“读者服务”第21条明确指出:“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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