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刚性悖论视角下的耕者有其田
2016-08-13丁长发
新疆农垦经济 2016年8期
关键词:耕地
丁长发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福建 厦门 361005)
解析刚性悖论视角下的耕者有其田
丁长发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福建 厦门 361005)
文章根据马克思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对批评我国耕者有其田的五大论据:意识形态论和违宪论、耕地资源禀赋下的土地社会保障论、土地兼并论、耕地主体保护论、阻碍城市化论展开全面分析,进而指出我国农地目前最重要的不仅仅是产权改革,还包括农地产权权利的保护问题,并建议在我国偏远地区先建立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安排。
耕者有其田;产权分析;权利保护;解析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许多学者对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做了持久、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其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随着我国耕地锐减和“三农”问题愈发严重,对于我国耕地产权改革的争论也越发激烈,出现了大量反对和支持耕者有其田的论据。一般而言,所谓农地产权包括农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我国在1978年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认了农民的占有和使用权,1984年确定了农民15年的使用权,1998年法律上确认了30年的使用权(承包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认了农民长久使用权,2011年中央经济会议上提出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的决定(收益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部分处分权)。即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党和政府不断赋予农民更多的农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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