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研究范式中家庭不应缺位
2016-08-11禾刀
南风窗 2016年15期
禾刀
1990年代中期,温铁军等人指出,中国历来没有纯粹的“农业”问题,而是包括农民权益问题、农村治理问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内的“三农”问题。也是自那时起,“三农”问题成为农村研究的范式思维。
本书作者应星偏重垂直结构分析,即以农户为基本单位,以乡村集体为中间层次,以国家的逻辑为最高层面,通过“土地一治理一民情”这三重分析框架,对“三农”问题进行新的阐释。当然,最引人注意的是,应星强化了对农村家庭研究这一视角。在应星看来,“家庭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所在”,忽视或离开这个基础的农村研究至少是不完整的,甚至可能导致对农村真实现象的认知偏差。
实际上,家庭单位之所以在农村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有着悠久的历史。钱穆曾经指出,“中国经济的重心一直安放在乡村,并不安放在都市”。回首中国浩瀚的历史,更像是一部农业制度不断变革演绎的历史。农业制度的变革根本是土地分配,如井田、限田、王田、占田到均田,而作为土地分配的受众,往往是以家庭或族群为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历经多次尝试,肇始于1970年代末的土地改革终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这次成功并非偶然,主因在于变大集体生产为家庭责任承包制,尊重了数千年来的农业发展规律,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家庭的积极性,一夜之间迎来了农业的飞速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农业发展遇到“瓶颈期”,负担加重。这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成本走高,而粮食收益增长缓慢,必然加重农村家庭压力,局部甚至出现越种越亏的极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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