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等
2016-08-10
财经界·上旬刊 2016年8期
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宣布失效一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
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6件国务院文件,具体包括:一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三是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的。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
服务机制改革
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会议确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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