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陪审制改革中问题列表制度的引进与设计
2016-08-08高一飞李洪阳
甘肃理论学刊 2016年4期
高一飞,李洪阳
(1.2 西南政法大学 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重庆 401120)
新一轮陪审制改革中问题列表制度的引进与设计
高一飞1,李洪阳2
(1.2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摘要]陪审员制度流于形式是导致司法公信力日趋式微的因素之一。在新一轮陪审制改革的背景下,由于受案件难易程度、陪审员认知方式及“官本位”思想等因素的影响,陪审员在法庭上很难改变其“法官陪衬”的角色。因此,如果要使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新一轮的陪审制改革必须引进问题列表制度。通过对传统大陆法系的法、西班牙、俄、日等国家的问题列表制度比较分析,我国应当在问题列表立法方式、问题列表的案件范围、制作问题的时间及问题列表内容四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关键词]陪审制改革;问题列表;制度设计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重构社会公平正义的平台之一。然而,自从陪审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其运行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如今,陪审制度的应有作用没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实务中陪审员随法官出庭基本上不发言,法庭合议时也是职业法官说话,陪审员附和,①也即理论界所说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党的十八大指出,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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