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融资支持江苏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研究
2016-08-04刘慧娟
北方经贸 2016年6期
刘慧娟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江苏省孕育了大批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小微文化创意企业的存在不但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创意产品满足了市场需要,还盘活了市场上闲散的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受到融资渠道的限制,众筹成为非常重要融资渠道。但众筹融资缺乏法律依据,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行立法;众筹平台缺乏管理,需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文化创意企业难以资产评估,需要尽早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众筹融资;小微文化创意企业;众筹平台;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6-0066-02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crowdfunding)是指项目发起者利用互联网的社交媒体传播特性,通过吸引大家注意和认同来筹集项目启动及运行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按照其回报方式可以分为奖励式、募捐式、股权式、债权式四种。众筹融资在国外已经有了长达十余年的发展过程,2011年左右传入国内。在本文中所研究的众筹融资不仅包括资金的筹集,还包括其他资本或资源的筹集。
(二)小微文化创意企业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形式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以上的划型标准,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即为在文化创意相关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总称。
二、众筹融资对于小微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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