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税费奖补优惠不使用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值得关注
2016-08-03郑志云
金融经济 2016年14期
郑志云
(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湖南 怀化 418000)
对金融机构税费奖补优惠不使用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值得关注
郑志云
(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湖南怀化418000)
近年来,为鼓励对“三农”、小微企业等弱势行业领域的金融支持,陆续出台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优惠政策措施。据专题调查发现,在落实金融机构税费奖补优惠政策中,财税等部门不认可与使用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而是采取金融机构重新报数审核的方式,导致重复统计资源浪费、审核标准不一随意性大、税费奖补优惠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建议规范协调财税等部门在对金融机构税费奖补优惠中使用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
一、基本情况
据对湖南省某市的专题调查,2012年以前,财税等部门在落实金融机构税费奖补优惠政策中,直接到人民银行采集或提供金融统计数据;2012年以后,因涉农贷款统计数据中包含县域非农贷款,统计虚高且剔除困难,逐渐弃用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而是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其要求与表格样式重新报数审核。
二、原因分析
(一)政策措施中未明确使用人民银行统计数据。如《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涉农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人民银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为准,但并未明确采用人民银行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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