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识骗记
2016-08-02卢兴徐卫民
审计与理财 2016年5期
卢兴+徐卫民
2015年6月,上饶市审计局对某县级市原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严某涉嫌诈骗财政资金378.6万元的要案线索,移送公安经侦部门立案查处后,严某及2名国土局公职人员被公安机关逮捕,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负责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辨 伪
审计组审计该市土地收储事项时,一张土地收储补偿清单让审计人员产生疑惑:收储一宗40亩山林土地,要补偿开发商严某“土地开发前期费用”519.37万元(包括:土地平整费103.2万元、迁坟补偿费69.18万元、荒山转让费9.26万元,青苗补偿费26.1万元、植被恢复费24.2万元、菜地林地补偿费9.26万元,以上费用银行贷款利息230万元)。其中“土地平整费”、“迁坟费”明显偏高。带着这一疑点,审计组要求调阅该宗土地收储的资料档案,蹊跷的是,国土局分管副局长潘某(原任土地收储中心主任)竟然说这份2013年建档的土地收储档案不见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资料不见了林地总还在。为辨真伪,兵贵神速,审计组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到林业局调查该宗林地的权属问题,一路人马直奔现场查看林地的“开发”情况。两路人马传来战果:审计现场勘测取证,该林地只挖了几个浅坑,根本没有开发,何来开发费用?再看迁坟事项,按当时当地迁坟补助标准计算,69.18万元迁坟费要迁2300多座坟,区区40亩林地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坟墓?去林业部门调查也有了结果,林业局根本没有对该林地发过产权证,也没有向严某收过该地的“青苗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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